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个人购置房屋,仍需遵循以下原则界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首先,必须满足一定的先决条件;
其次,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缔结结婚仪式之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不动产,除非事先另有约定,否则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最后,如果是由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除非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明确表示该房产为共同所有,否则应被判定为购买者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