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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钱,对方一直不还,怎么办

借出去的钱,对方一直不还,怎么办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5-17 13:40:07 已帮助27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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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钱,对方一直不还,怎么办
若起诉被告方未能出庭应诉的场合下,倘若此被告方系法定必须到庭之当事人,然而在接获两次正式传票的传唤之后仍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庭,则法庭可按照法定程序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反之,如被告方并非法定必须到庭之当事人,且在接获两次正式传票的传唤之后仍然未曾出庭,那么人民法院便可依法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欠款纠纷发生之后,有诸多解决方式可供选择,例如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等。
只要能够及时并恰当地运用这些手段,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中,申请支付令便是收回欠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
对于长期拖欠款项不予偿还者,将面临缴纳滞纳金及承担违约金的处罚;
若经由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此外,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诈骗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所载明的义务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有权向相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
同时,人民法院亦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划拨、变价等操作。
但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上述操作过程中,所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均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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