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我们就可以考虑解除监视居住哦:
首先呢,就是监视居住的期限到了;
其次啊,如果有当事人想要更改强制措施的话,经过办案机关的批准也是OK的;
最后呐,监视居住其实就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让那些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离开特定区域,同时还需要对他们的言行进行严格监控的一种强制手段啦。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