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遭受工伤的员工而言,在他们的伤势基本得到了稳定之后,就应该立即着手进行劳动能力的评估和工伤等级的鉴定工作。
在此过程中,我们建议大家尽可能地加快办理速度。
当然,如果在身体内部存在诸如钢钉、钢板这类内置固定装置的话,那么必须在这些设备被拆除之后才能接受劳动能力的鉴定(除非有主治医师出具书面证明,明确表示这些内置固定装置无需在康复期间进行拆除,且可以永久性留在体内)。
如您仍有任何疑问,敬请随时向我们发问或者联系您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电话号码为12333。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