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由已被羁押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本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请,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那么他们雇佣的律师也有权代为提出申请;
接下来,司法机关会在收到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之后,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批准的回应;
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该申请,便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适时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最后,公安机关就是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机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