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提起诉讼至正式开庭审判的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左右。
2.第一步,法院需在接到案件后的七天内裁定是否予以受理;
接着,在确认受理案件后的五日内,人民法院会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3.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被告应在十五日之内向人民法院递交其做出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以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且需要提交答辩状。
而人民法院同样也应该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的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