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那些明知所持有的或运输的信用卡系伪造制品,且数额较大者;
或是明知所持有的或运输的信用卡乃伪造空白卡,且数目不小者;
(二)对于那些擅自持有他人信用卡,且数额较大者;
(三)对于那些借助虚假身份证明骗取信用卡的行为人;
以及(四)对于那些进行信用卡买卖、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信用卡或以虚假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的行为人。
对于那些盗窃、收购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人,应依据上述条款进行惩处。
此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第二款所述犯罪行为,将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