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上限为20年。
这是由于土地租赁合同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协议,故其租赁期限必须严格遵守此限制。
然而,当租赁期限即将结束时,承租人可与出租方商议并续签租赁合同,继续使用该土地。
但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特定对象外,其他普通主体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一旦超过,超出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