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夫妻离婚且存在残疾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皆负有共同承担抚养责任之义务。
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可先行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可诉诸法律途径,交由法院裁决。
在此过程中,未获抚养权的一方需依法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此外,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亦可选择共同或轮流抚养孩子,以确保其健康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