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解除婚姻关系过程中,任何一方进行了财产的转移行为,那么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这就意味着自权利享有人知晓或者应当明确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并确定责任人之日开始起算。
然而,若说权益受损之日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类权益提供保护。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依据权利享有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此外,如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事项做出特别规定,则应按照该等规定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