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并非劳动纷争范畴,故无需遵循仲裁优先原则,可径直向法庭发起诉讼,无须事先经由劳动仲裁程序。
若产生劳动争议,各方当事人皆无意愿通过调解解决,或调解失败,抑或是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能履行,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者,除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特别规定,否则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