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离婚是否设有冷静期的问题,其实答案并非如此。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诉讼离婚,首先需要进行调解程序;
如若调解无果,则必须启动正式的审判程序,进行公开审理及判决。
然而,离婚冷静期却主要适用于自愿协商协议离婚的场景中,从婚姻登记机关实际收到有关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在接下来的三十日之内,倘若有任意一方当事人不愿离婚,均可向该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