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伤修养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时,他们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机构进行投诉,或拨打相关举报热线。
在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意外伤害或患上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并接受工伤治疗的情况下,在停工留薪期内,他们原本享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逐月支付。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