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土地资源中,经常出现的主要类型涵盖了旱地、水田、林地、菜田、居民区、交通要道以及荒山荒地等等。
对于这些种类各异的土地,其补偿金额也是有所差异的,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1.旱地可被细分为耕地旱地与农田旱地两种类别。
无论哪种性质的旱地,一经征收,补偿标准均为每亩地补偿5.3万元人民币。
2.水田可以划分为耕地水田和农地水田两个大类。
在此之中,耕地水田的每亩补偿金为9万元人民币,而农地水田则相对较高,一亩地能获得9.9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款。
3.对于征收的林地以及农用地而言,每亩地可以获得13.8万元人民币的补偿金额。
4.若涉及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范围包含了工矿建设用地、村民居住房屋、道路等等方面,那么每亩地可谓是能得到13.6万元人民币的补偿款。
5.最后,对于农村未利用地的征收,包括了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等,每亩地的补偿金额仅为2.1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