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怎么界定不尽抚养义务

怎么界定不尽抚养义务

当父母具备抚养能力但未尽到其应有的抚养责任时,便构成了程度上的不承担抚养义务
具体表现为对子女的日常照料及经济供给不足,导致孩子无法在正常环境中成长和发展。
尤其是在儿童尚未达到法定独立生活年龄、或是存在严重生理缺陷致使其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状况下,如果父母未能充分担负起抚养责任,那么这无疑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被视为未尽抚养义务。
对于此类情形,作为处于特殊弱势地位的未成年子女或是难以自行谋求生计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他们有权利向失职的父母提出支付抚养费用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新修订:2024-05-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
扫一扫,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