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结算周期自每月1号起至当月结束时止。
关于薪资支付日期的规定因各公司财务处理方法的差异而异,可能会选择在当月支付整个月度的工资款项,亦或在当月先行支付上个月份所应得的薪资。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雇主方的薪资计算周期和会计周期应该保持一致性,即每个月的薪资计算周期应从该月的1号开始,直至该月的最后一天为止,按照实际的公历日历天数进行计算。
至于具体的薪资支付日期,则受到企业经济状况以及财务处理效率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存在早晚之分。
但是,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雇主方有责任确保按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