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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期限

拍卖公告期限
资产拍卖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按其拍卖对象不同可分为单项资产拍卖与企业整体资产拍卖。中国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开展资产拍卖,能够促进资产的流动,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率,加速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2024-05-22 15:50:16 已帮助23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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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期限
我们必须强调的是,无论在何时进行拍卖活动,法律明确要求需提前公告。
对于动产的拍卖而言,必须在拍卖活动正式开始之前的七日内完成公告。
至于不动产及其它财物权的拍卖,则需要提前十五日完成公告。
在拍卖前的五日之内,人民法院将以书面形式或其它可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接收并理解的适当方式,通知所有当事人以及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请他们务必在拍卖当日准时出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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