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无法出售的房产类型:
1.尚未依法取得完整产权证书的房产;
2.仅拥有使用权的房产;
3.经权威机构认定为危险性建筑物的房产;
4.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之上建设的房产;
5.已经被正式列入城市规划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产;
6.所有权存在争议或纠纷的房产;
7.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限制交易的房产。
而符合条件可以进行买卖的房产,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依法获得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并且权利人对该房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2.该房产的所有权清晰明确,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