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的特殊性质在于它区别于普通的休闲娱乐活动,而是指涉足赌博领域,将之作为主要职业或者组织人员进行大规模的集体赌博活动,以此谋求不正当经济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那么,在参与赌博并涉及到金额达到了20000元时,将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以赌博为业或集体赌博,其参赌资金总额达到20000元,但尚未达到起刑点50000元的数额标准,此时并不构成赌博罪。
然而,倘若参与赌博所获得的收益累积达到了20000元,便构成了赌博罪,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