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若非明确约定属于共同责任,则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也无须共同对此进行偿付。
然而,对于那些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基于抚养、赡养等法定责任而产生的债务,这些都应该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债务可以被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在婚前已经达成协议,将某项债务明确规定由其中一方单独承担,但是如果该行为是出于逃避债务的目的,那么这种约定无效;
(2)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自己并无抚养义务的亲戚或朋友所产生的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
(3)同样地,如果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并且他/她的收入并未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笔自筹资金所产生的债务也应视为个人债务;
(4)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债务也应视为个人债务,比如那些必须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