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修建围墙通常无需经过审批程序,前提是确保不会对邻居街坊的合法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当我们行使自身法定权利时,务必遵循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对于拥有不动产的相邻各方来说,我们应秉持着促进生产,便利生活,团结互助以及公平合理的精神,以科学和公正的态度来妥善处理好诸如截水、排水、交通、通风和采光等领域内的相邻关系问题。
一旦给相邻方带来了不便或损失,我们有义务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排除障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