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债务转移,亦被称为债务承担,其核心含义是债务在各个利益主体间得以实现转让。
在债务的转移过程中,新旧债权人都必须以过往的交易记录和现有的会计数据为基础,形成同样的共识,并得到原债权人的明确批准。
若债权人对此持有异议,那么债务的转让将无法生效。
然而,债权人对债务转移的反对意见必须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否则他们无权随意拒绝债务的转移。
值得注意的是,债务转移完成之后,从属权利并不随之发生转移。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