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拥有房产证的住宅在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是需要参照当地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拆迁政策来予以明确的。
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存在差异显著,因此,相应的拆迁政策也必然会有所不同。
至于某处被征收房屋究竟能够获得何种程度的补偿,则必须依据由征收部门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来进行最终确认。
通常情况下,补偿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全面补偿;
其次,是针对因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所需费用的补偿;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即对因征收房屋而引发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补偿项目主要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