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试驾车辆按时完成了常规的年度安全检验,并在安全性能方面达到相关要求,同时,试驾人员持有相应的合法驾照,那么,实际操作车辆的驾驶员(亦即试驾者)便应当依据事故责任归属,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反之,若试驾车辆未能出示有效的行驶证,或是试驾车辆的驾驶员未能取得合法驾照,那么,对于事故责任的承担,不仅提供试驾车源的个体应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实际驾驶该车辆的试驾人员也需依据事故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由于单方违约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应当由这一方对道路交通事故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对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所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根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及违约性质的严重程度,区分主责、从责和平责。
(三)假设所有当事人皆未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此类情况属于典型的交通意外事故,在这种情形下,各方人员均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