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我们理解您可能对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愿能够撤退这一概念有所疑虑。
事实上,这种独特的意思表达在法律层面上被统称为"要约"。
伴随着要约的发起,相关主体也拥有了撤回该要约的权利,以确保其不造成任何法律约束力。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民事法规明确规定,要约可以撤销。
为了确保撤销的有效性和法律性,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其意思表示到达相对方之前或与之同时抵达。
据此,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向确实是可以进行撤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意思表示的撤回】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