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之后,如何与肇事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呢?首先,您需要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评估是否达到赔偿级别。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方面的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若对方不愿进行赔偿,您有权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定并赔偿相关损失。在这个漫长的索赔过程中,您也可以考虑请交警部门协助,委托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一部分治疗期间所需的医药费用。待交警出示最终的责任认定书后,便可着手进行诉讼程序,以便寻求司法救济。
关于肇事方可能会面临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首先,若存在交通肇事后逃逸这种情形,便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含义在于,肇事者在得知交通事故已发生时,未能履行抢救伤者和向公安机关汇报的义务,无论其是否在场或是撤离现场,均可被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其次,未知交通事故,但有车痛失现场逃离者,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对公安机关提交交通肇事罪案件进行审定,如果肇事者被判有罪,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监禁3到7年不等。对于行为更为严重,造成人身伤害甚至致死,或给公共或私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刑罚更为严厉,可能面临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此外,如果肇事者已知交通事故的发生,却未尽到抢救伤者和报告公安机关的义务,其驾驶证将被吊销,且终生无法再次获得驾驶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五)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六)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七)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