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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谁

已婚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谁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5-27 17:16:49 已帮助18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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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是谁
已婚精神障碍者的直接监护人可为以下人员:(一)其配偶;(二)父母或子女;(三)其他近亲人士;以及(四)在取得被监护人居住地区域之居民会、村委或民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愿意担任监护人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个人或团体。若对于监护人的指定存在争执,前述具有监护权的人员可协商议定监护人,并且相关当事人亦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指定监护人;若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应由被监护人所在地之居民会、村委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对于监护人的指定产生异议的,相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监护人指定异议诉讼。《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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