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这个概念特指在家庭成员间发生的通过肉体上的攻击、捆绑、伤害、限制其人身权利以及持续的辱骂和威胁等手段进行的身体与心理的侵犯行为。
若不慎遭受到家庭暴力或者潜在的家庭暴力可能会降临到自己身上之时,侵害人应该立即向警方报案,并且需要加倍重视呈交相关证据。
能够提供最大价值的证据包括了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出警记录、由国家公诉机关发出的警告文书以及对受伤程度的专业鉴定意见等等。
如果有必要的话,还需尽快寻求医疗救治。
此外,受害者也可以向当地法庭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