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所涵盖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因任何形式的故意或过失而对他人的人身构成伤损者,依法必须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具体而言,这种赔偿责任需涵盖受害人在接受医疗治疗、护理照顾、通勤出行、营养补充以及住院用餐补贴等方面所需支付的合理花费,以及因无法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其次,如果受害人因此次创伤导致残疾,责任人还应负责支付其必要的辅助器材费用并给予残疾补偿款。再者,若有人员在此事件中不幸去世,家属则有权向责任人要求对丧葬事宜及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总的来说,人身损害赔偿乃是对于人体生命权、健康权或肢体完整权遭受非法侵害的严重社会问题的有效法律救济手段,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惩戒违法犯罪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