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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金额达到多少可以立案

偷东西金额达到多少可以立案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5-27 17:20:04 已帮助29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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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金额达到多少可以立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当行为人实施盗窃时,盗窃物品总价值达到了一千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当地公安部门就有权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展开追责行动。
这是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明确指出,只要犯罪分子盗窃的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包含本数)这个范围区间内,即可构成所谓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此时,公安机关便有义务对其进行立案侦查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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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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