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驾驶擅自组装车辆的行为进行惩罚措施如下:
首先,将被认定为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予以扣押,其次将根据违法程度施以相应的罚款金额并吊销驾照。
如若有人在道路上驾驶未经官方许可私自组装的机动车,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将其车辆依法没收,同时对违规驾驶员处以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且将其驾驶证吊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