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审判,获得缓刑之判决的罪犯,非在押者应该立即获得释放;如若为在押犯人,则需由首轮审理的人民法院先行作出调换强制措施的裁决,将其转为以监督居住或取保候审的方式加以管理,并立即通报给公安部门。自社区矫正制度正式启动以来,通常由本地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接收此类犯罪分子,并根据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命令他们准时前往居住所在地的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的治疗和监管。《刑法》第七十六条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