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生育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拆解为如下三种典型情况进行探讨:
第一,对于尚处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通常情况都会由身为母亲的一方进行抚养照顾,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母亲身患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其他较为严峻的病症,使得子女无法同时与母体共同生活;
第二,若子女已年满八周岁以上,应当尊重并考虑子女自身的意愿,结合各种现实因素的整体考量,从而在父母双方中确定合适的抚养人选。
第三,倘若子女自幼便由其祖父母或曾祖父母抚养长大成人,特别是当这些长辈具备充足的抚养能力以及明确的愿意继续协助抚养其孙辈子女的意向时,司法机关将会对以这种方式抚养子女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