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饮酒之后或者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者,应予暂时性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给予罚款,且罚金数额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
若因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遭受过处罚,在同一事项上再次发生同样行为,则将会面临拘役十天以下以及罚款,金额在1000元到2000元之间,同时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严重违犯交通法规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者,应坚决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相应的刑事责任进行依法追究。
并且在未来五年之内,该类人员将不能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