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即使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也无法视为已然离婚成功。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情形。
夫妇若想结束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实现。
1.协议离婚的程序为,当事人在相互商议并达成共识后,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随后前往民政部门履行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中应详细记录双方愿意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宜上达成一致的意见。
2.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则由任一方亲自撰写诉状,并就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提供充足的证据,然后向本地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通常情况下,当一段婚姻因为感情不睦而导致两人长期分居,且经过法院调解仍然无效时,法庭便可能予以判决准许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