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离婚事务时,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通常需要双方先进行协商来达成共识。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便需要交由法院进行裁决判定。而在法院进行抚养权归属判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第一,对于年龄未满两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优先考虑判归女方抚育,除非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特殊情况;其次,倘若要对这个年龄段以上的子女作出抚养权判断,就应以最大程度上保障其身心健康成长为首要考量因素;至于年满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司法部门通常都会充分尊重他们个人的意愿,并将之纳入审判裁定的考量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