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方展开调查过程中,若被调查者无法予以积极配合且未达到犯罪界定标准时,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通常情况下会给予警告或者罚款限于人民币两百元以内的数额。
但如果因为不服从派出所警察调查导致严重负面影响的话,那么此种行为将可能涉及到阻碍执行公务犯罪,并面临着法律上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罚金等严厉惩治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