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涉嫌欺骗行为的婚姻并不属于可撤销婚姻范畴内,相反,若确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是受到威胁或逼迫匆忙下缔结了这段婚姻,方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撤销此段婚姻关系。
在此情况下,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取消婚姻的申请,而若需要进一步法律救济,受胁迫者也可以寻求公权力机构的协助,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请求,以求得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和维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