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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成立清算组3、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4、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刑事案件在宣判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的法律上确有错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这一特殊的诉讼程序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可以是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经其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还有就是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1、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2、成立清算组。地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3、破产地产公司的全面接管。4、破产地产公司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行政诉讼以后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催告一般情况下是要进行的一个程序之一,但不是所有的行政强制执行都要进行催告,比如说消防局在灭火的过程当中,当事人的车辆占用了消防通道,联系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消防局只能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将车辆挪开现场。
转让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是有效的,被执行人还是被告,第三方只可能作为协助执行的主体。严格来说,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违反了合法原则。对被告在第三人处的财产只能通过诉讼中保全或执行中冻结的方式执行,且应该向第三人发限期履行通知书。
破产程序优先于执行程序,因此可以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同时受理法院拥有民事诉讼优先管辖权。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可通过债权申报的方式追回部分损失。此外,如果存在破产和解,破产程序便会中止,债权人依然无法对财产执行查封、变卖等,因此,债务人可通过申请破产的方式获得暂时的保护。
诉前保全的财产进入执行程序规定是经过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付前财产保全的一些财产来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文书生效之后是可以经过当事人申请,然后提出强制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应当包括程序要件、实体要件、申请主体资格等三个方面。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随意中止执行。如果当事人申请中止执行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和事实进行审查。要审查其提出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定中止的条件。只有事实属实,且理由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决定终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而且,中止期届满,应继续执行。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成立清算组3、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4、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刑事案件在宣判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的法律上确有错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这一特殊的诉讼程序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可以是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经其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还有就是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1、地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2、成立清算组。地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3、破产地产公司的全面接管。4、破产地产公司的财务审计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行政诉讼以后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催告一般情况下是要进行的一个程序之一,但不是所有的行政强制执行都要进行催告,比如说消防局在灭火的过程当中,当事人的车辆占用了消防通道,联系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消防局只能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将车辆挪开现场。
转让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是有效的,被执行人还是被告,第三方只可能作为协助执行的主体。严格来说,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违反了合法原则。对被告在第三人处的财产只能通过诉讼中保全或执行中冻结的方式执行,且应该向第三人发限期履行通知书。
破产程序优先于执行程序,因此可以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同时受理法院拥有民事诉讼优先管辖权。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可通过债权申报的方式追回部分损失。此外,如果存在破产和解,破产程序便会中止,债权人依然无法对财产执行查封、变卖等,因此,债务人可通过申请破产的方式获得暂时的保护。
诉前保全的财产进入执行程序规定是经过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付前财产保全的一些财产来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文书生效之后是可以经过当事人申请,然后提出强制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应当包括程序要件、实体要件、申请主体资格等三个方面。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当事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随意中止执行。如果当事人申请中止执行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和事实进行审查。要审查其提出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定中止的条件。只有事实属实,且理由符合法定情形的,才可决定终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而且,中止期届满,应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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