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实线变道引发碰撞,事实责任归属须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判定和分配。
治安管理局有职责针对交通事故情况,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细节检查以及详细调查等结果,结合相应的检验与实验结论,迅速出具详尽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妥善处置此次交通事故的重要凭据。
此交通事故认定书须明确记载交通事故的基础事实、源头原因及各当事人所担责之状况,并将其正式送达相关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