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年份的赡养费事宜仍可提起诉讼。
所谓赡养费,即子女以其自身之经济力量为父母提供其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换言之,亦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为父母提供必不可少的经济援助,以及物资上的资助。
若成年子女未能履行此项义务,或因缺乏劳动力或生活困苦而无以维系基本生活需要的父母,则有权请求成年子女给予赡养费的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