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告在拘役和管制方面被判处刑罚,其个人档案中将会留下案底。
所谓“案底”,实则是指曾有刑事犯罪前科的相关记录,这些记录通常由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机构进行保存。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刑罚可以划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类型,而拘役和管制恰恰属于主刑的范畴。
至于管制期限方面,通常为三个月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当管制期限期满后,实施管制的机构应当即时地通知被告人,告知其已经解除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