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精神损失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精神损失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精神损失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6-03 15:48:10 已帮助141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精神损失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中,精神损失费并不包含在内。
然而,配偶一方在遭受人身伤害后获得的相关医疗费用、残障人士生活津贴等,均可视为夫妻婚姻期间的个人专属财产。
精神损失费,又被称作精神损害赔偿金,它是当公民的人格权益遭到非法侵犯并因此承受了严重精神压力和痛苦时,侵权方为补偿受害人而向其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