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春节的车管所休假安排如下,由1月27日(农历除夕)起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六)共计七天;
特别指出的是,原定于1月22日(周日)以及2月4日(周六)的工作已被取消。
待到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七)恢复正常工作日,并将于次日即2月5日(周日)照旧实行例行休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