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之间若是产生了侵权行为,受害者完全有权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这是因为当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另一方理应主动采取措施来弥补损失。
当然,出于家庭和谐的考虑,选择暂时不提请诉讼也在情理之中,这既是受害者的权利,同时也是法律所赋予的自由裁量权。
然而,当侵权事实确凿无疑,并涉及到严重的法律纠纷时,法院将毫无例外地对加害方提起诉讼,即便他们是夫妻关系,法律也会坚决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