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纠纷法律咨询及代理费的收取标准:
第一条:
若借款纠纷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关系,则每一个案子的服务费用应以固定基础代理费为主,定价区间为1000至8000元人民币。
第二条:
若借款纠纷涉及到争议标的额,同时争议标的额又在10万元以内(包含10万元),那么服务费用也将按照固定基础代理费来计算,并且每一件案子的服务价格都应在1000至8000元之间。
然而,当争议标的额超过了10万元且上限在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在内)时,除了支付固定基础代理费之外,还需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多少进行分段累加收费。
具体收费规则如下:
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含50万元在内),将按照4%至6%的比例收取;
在争议标的额超过50万元并到达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在内)时,将按照3%至5%的比例收取;
若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之上并达到500万元之间(包含500万元在内)时,将按照2%至4%的比例收取;
而当争议标的额超越500万元并达到1000万元时(包含1000万元在内),将缴纳1%至3%的服务费用;
至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者,其服务费用则为1%至2%。
第三条:
对那些案情疑难复杂或者可能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的借款纠纷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承诺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最终的服务收费,但是这个最终的服务费用总金额不能超过前述规定的收费标准的三倍。
第四条:
如果在借款纠纷中涉及到了财产权益问题,委托人希望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来解答和处理法律事务,那么律师事务所是有权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
但是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应高于争议标的额整体的30%。
第五条:
对于任何非诉法律事务的服务工作,各位客户可以与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协商,最终确定服务费用的数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