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牢记,开车时不得赤足。空着脚进行驾驶操作不仅严重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同时也对行车安全构成了威胁。尤其在夏季高温环境下,人体足部极易产生大量汗液,使得光脚操作刹车与油门踏板时更容易造成滑动现象,从而对车辆行驶稳定性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最糟糕的情况下,这甚至可能诱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遵守法律规定,保持安全驾驶习惯极其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