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必须本人到场吗

房屋拆迁必须本人到场吗

房屋拆迁必须本人到场吗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6-05 13:05:14 已帮助197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房屋拆迁必须本人到场吗
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划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经过协商,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便可依据协议中的约定,自主地去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这时,拆迁责任人要向被拆迁人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而被拆迁人则应当积极地拆除并搬迁房屋内部的所有财物,把房屋腾空以备后续使用。
然而,倘若在上述过程中存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未能按照之前达成的协议履行其本应承担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便拥有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权利,请求法院按照之前签订的补偿协议强制要求对方遵守合约规定的饿条款,如有必要,还可以申请法院实施该项强制措施
另外,当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裁决请求;
一旦裁决得到通过,若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认同裁决结果,他们就可以按照裁决的内容自动履行各自身上的相关责任。
但如果裁决结果出来之后,各方对此仍有异议,他们可以在60天内向上一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各方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申诉或者提出行政诉讼,那么,当初申请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对裁决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