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列几种情形为参考,劳动合同或被判定无效或仅部分条款有效:
首先是以欺诈、胁迫手法或是趁虚而入,使相对方在违背其原始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
其次是用人单位超越自身的法定职责,排除了劳动者的维权范畴;
第三点则是违反了法律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强制性政策规定。
若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或局部有效性存在争议,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最终认定。《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