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主无视法律权益、过度剥削员工且拒不支付薪酬的情况下,受其压迫的员工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进行合法维护自身利益:首先,可尝试与雇主任意协商解决;其次,依照相关法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再者,员工可求助于企业工会以帮助自己维护权益;此外,也可以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寻求调解,或者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若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受害员工亦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它可行之道供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